法家
禁奸之法:太上禁其心,其次禁其言,其次禁其事。
原文
赏有功,罚有罪,而不失其人,方在於人者也,非能生功止过者也。是故禁奸之法:太上禁其心,其次禁其言,其次禁其事。——《说疑》
译文
奖赏无功之人,惩罚无辜民众,并非所谓明察。赏赐有功者,惩罚有罪者,而且无遗漏,也只是在个别人身上起作用,不能起到生功止过的作用。所以防治奸邪的办法,最好是禁止生产奸邪之心,其次是禁止传播奸邪的言论,再次是禁止奸邪的行为。
取名起名热门文章
黔ICP备2021000065号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3284号 © 『AI起名网』